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

Qiqihar Regulatory Association

群众利益无小事 化解农民工讨薪难题
来源: | 作者:人民调解中心 | 发布时间: 2024-06-03 | 6176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出现了大量的劳动用工需求,大量农民离开田间地头来到城镇打工成为“农民工”,他们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可他们处于社会底层,又缺乏自我保护的基本法律知识,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农民工讨薪难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已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齐齐哈尔市人民调解中心近日受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委派,受理了申请人孟某某等11人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努力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调解中心迅速回应,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获得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高度信任。同时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纠纷高度重视,为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运用支持起诉方式支持农民工依法讨薪,并派员全程参与。

申请人孟某某等11人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系雇佣关系,2019年初孟某某等11人到被申请人王某某在山东龙口南山天境承包的工程分别从事瓦工、力工、电工等工作。现各位申请人要求王某某给付拖欠的劳务费。本案难点在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并未直接签订任何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协议,这也是一般农民工讨薪难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由于没有任何凭证,农民工的维权之路相当艰难。

调解员认真分析考虑双方诉求及实际情况,重新理清调解思路后,要求当事人各自放平心态,以协商解决问题为目的。调解员通过说情理、讲法律、明利害,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进行劝导,最终在调解员诚心、细心、耐心地说服下,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被申请人王某某认可了用工事实,并分别向孟某某等11人出具了拖欠劳务费的相关手续,申请人孟某某等11人也同意将劳务费减免20%,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在协议签署当日被申请人王某某给付其中两位申请人劳务费,其余申请人的劳务费均约定了履行日期。为减轻当事人奔波,建华区人民法院于调解协议签署现场一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这起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纠纷的矛盾得以快速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