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依据
在《人民调解法》的框架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物业管理条例细则》和《关于成立齐齐哈尔市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纠纷化解的意见》的规定开展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调解范围
受理全市范围内物业矛盾纠纷,参与调解重、特大物业矛盾纠纷。
调解原则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实事求是、便捷及时、平等自愿的原则。
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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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当事人申请受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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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调委主动受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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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政府交办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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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机构委托受理调解
为便于物业服务纠纷进入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各物业服务企业自愿加入人民调解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中心可为会员单位提供24小时全方位、全天候纠纷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