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

Qiqihar Regulatory Association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房产继承有争议 诉前调解化纠纷
来源:富拉尔基司法局 | 作者:富拉尔基司法局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8874 次浏览 | 分享到: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房产继承有争议 诉前调解化纠纷

 

富拉尔基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推进学习成果进一步转化,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近日,诉前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十分棘手的房产继承案件,高效解决了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纷纷点赞。

张某与卢某系夫妻,共生育二子一女,张某于2014年去世,张某生前与妻子在富江康城小区留有2套回迁房,未立遗嘱。姐弟三人和母亲因为继承房产发生争执,家人间不再和睦、亲情化为乌有,彼此之间只剩下争吵。长女率先说“父亲生前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后来生病入院一直都是我跑前跑后,照顾父亲吃喝拉撒,你们都说忙,不多陪陪父亲,现在平分房子我不同意。”次子赶忙说“爸平时吃的用的,我也都给买,再说今后母亲还要和我一起生活!”长子也不甘落后“我工作是忙,但是每个月都会给父亲生活费,他想要买什么我都给他买了,逢年过节也尽量都陪老人一起过,现在说的我跟不孝子一样。”就是这样大家各说各的理,争论不休,一旁的老母亲看到原本和和睦睦的家庭成了如今针锋相对的模样,满眼的悲伤。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快速行动,先了解母亲的想法,老人表示“只要孩子们好好的,愿意放弃50%的继承权”。之后调解员分别与三位子女耐心沟通“亲情是最重要的情感,遇到难处时第一个伸出援助之手的还是兄弟姐妹,而且,你们的老母亲都这把年纪了,因为你们争夺房产,老人伤透了心,作为子女眼里不能只有房产,应该把亲情放在首位。”暖心的话语让子女三人深受触动,态度有所缓和。调解员又向三方当事人耐心讲解了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告知房产继承须在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扣除债务后再由同一顺位继承人按份继承,老母亲已经表示放弃继承权,希望子女三人在清楚法律规定后重新提出合理要求,以便尽早达成共识。

经过调解员的两次调解,四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母亲放弃房产的继承权,长子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放弃了继承权,两处房产一处分给长女,一处分给次子。签订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又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程序上环环相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诉前调解的温度与速度。同时兄妹几人更意识到了亲情的重要性,为自己当时争夺房产的行为感到后悔,帮助他们重新找回了亲情,本案最终高效圆满解决。

 

    富拉尔基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创新工作方式,以诉调、访调、警调工作为重要抓手,满足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让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知晓并认可多元调解,让群众享受到多元解纷机制带来的便利,减轻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