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

Qiqihar Regulatory Association

人民调解中心纠纷调解工作之(五)
来源: | 作者:人民调解中心 | 发布时间: 2021-07-16 | 10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民调解中心纠纷调解工作之(五)

——“检调联动对接”,倾力为民暖人心

    为进一步完善“大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作用,6月24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构建了“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很快齐齐哈尔市人民调解中心迎来了首次“检调联动调解”案件。

“感谢检察院、感谢人民调解中心,我家的揪心事儿终于解决了。”“感谢检察官、感谢调解员,我们医院的闹心事儿终于了结啦。”2021年7月8日的检察听证会上,医患双方纷纷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齐齐哈尔市人民调解中心表达谢意。说起这事儿,还要从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说起……

2015年10月20日,患者朱某因突发脑出血,被送往某医院紧急就诊,术后脑出血症状基本消失,病情明显好转,转入普通病房恢复治疗。11月7日,朱某出现血压骤停、心脏骤止,经该院抢救无效死亡。一个月后,患者家属在调取病例医疗报销时发现,院方死亡讨论记录记载的死亡原因为:患者因有心律失常合并胃出血导致心脏停搏死亡。医嘱记录单记载院方使用过胃出血禁用的某注射液。家属据此认定是院方的不当医疗行为导致了朱某的死亡,院方对该推断不予认可。双方发生纠纷,经多部门协调未果。2017年朱某家属诉至法院,自此双方踏上了四年的纠纷之路,从法院的一审、再审,到检察院的监督、复查,双方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等,已累计花费10万余元,给双方当事人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检察机关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面对面交谈、召开检察听证会后,双方终于吐露和解意向,但经过几轮协商,对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和解又陷入了僵局。在此期间,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建立了检察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共同致力于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而该案恰好成了破冰开局的“第一案”,检察机关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向齐齐哈尔市人民调解中心移送案件材料。我市人民调解中心拥有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部门,丰富的医疗纠纷调解经验,同时还组建有完备的医疗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我中心在接案后迅速组织调解会议进行案件分析梳理,通过邀请医疗专家,共同研判案涉医疗行为,再根据长期与医患双方沟通的专业角度分析,对案件推进起到了关键性的助力作用。


    2021年7月8日的检察听证会上,市检察院从诉讼成本、司法鉴定风险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剖析案涉法律问题;市人民调解中心从专业的诊疗行为规范化、医疗鉴定因果关系等方面向医患双方梳理案涉诊疗过程中的责任分析。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并共同签署了人民调解中心和解协议书,至此这起为期四年的医疗纠纷也得到了彻底的解决。